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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異地托收承付是指銷貨單位在根據(jù)經(jīng)濟合同發(fā)運商品或提供勞務以后,委托銀行向購貨單位收取貨款,由購貨單位向銀行承兌付款的結算方式。
異地托收承付結算方式適用于異地企業(yè)單位之間訂有經(jīng)濟合同的商品交易或勞務供應款項的結算,金額起點1000元。
異地托收承付結算方式一般分為四個程序(1)托收、(2)承付、(3)拒付、(4)違約。
異地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會計處理與一般轉賬支付較為類似,現(xiàn)舉例說明。
[例]某私營公司甲與另一私營公司乙簽定一項買賣合同,甲企業(yè)向乙企業(yè)購買一臺機床,價款為100000元,增值稅17000元,兩企業(yè)約定以托收承付方式結算。
會計處理過程如下:
(1)交貨時。
甲企業(yè):
借:固定資產(chǎn) 117000
貸:應付賬款——乙企業(yè) 117000
乙企業(yè):
借:應收賬款——甲企業(yè) 117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1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0
?。?)甲企業(yè)付款時。
甲企業(yè):
借:應付賬款——乙企業(yè) 117000
貸:銀行存款 117000
乙企業(yè):
借:銀行存款 117000
貸:應收賬款——甲企業(yè) 1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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