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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經濟轉軌的成就、經驗與教訓(一)

2005-08-15 00:00 來源:中宏數據庫·金雁

  波蘭是前蘇聯(lián)、東歐國家“劇變”中的帶頭羊,也是劇變后迄今為止經濟發(fā)展狀況最好的一個國家,同時,也是劇變后政局最為“波動”的一國。1989—1999年十年間波蘭先后換了8屆政府,街頭游行與罷工猶如家常便飯。許多轉軌國家只是在劇變前后公眾政治熱情高漲,以后不久便冷了下來。而波蘭的“民主游戲”一直很熱鬧,同時卻并未影響經濟的快速復蘇與增長。比所謂“休克療法”更體現(xiàn)了“波蘭特色”。因此,在轉軌國家中,波蘭堪稱為“民主私有化”、“工會統(tǒng)治下走向資本主義”的典型。如果說捷克私有化初期模式的特點是“全民持股”,匈牙利是外資持股,俄羅斯及若干獨聯(lián)體國家是官僚-寡頭主導的內部人持股的話,那么波蘭的特色就是“工人民主”色彩濃厚的內部人持股,或者說是典型的雇員股份制。但是,正如捷克、匈牙利、俄羅斯后來都有變化一樣,波蘭的體制因其內在的矛盾與悖論性也經歷了不斷的調整?偟恼f來,經歷十余年的過渡之后,這些模式之間的差異正在縮小,顯示出“殊途同歸”的態(tài)勢。

  然而,“同歸”并不能抹殺“殊途”的意義。1993年,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四國在維謝格拉德簽訂自由貿易協(xié)定,從而形成了“維謝格拉德集團”。這四國地理位置相近,在二戰(zhàn)后斯大林體制中形成“東歐”這一地緣政治概念前,傳統(tǒng)上它們都屬于“中歐”國家,與東正教斯拉夫的東歐諸國及文化傳統(tǒng)復雜的東南歐巴爾干諸國存在文化-歷史差異,F(xiàn)實中,這幾個國家又是轉軌諸國中民主憲政最為健全、經濟發(fā)展也最為迅速的一批,號稱“第一方陣”國家。于是,如今人們又傾向于忽略這四國之間的差異,把這幾個民主政治與市場經濟協(xié)調發(fā)展的國家歸納為“維謝格拉德模式”國家。波蘭則是維謝格拉德諸國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國。

  波蘭經濟轉軌的初始條件

  波蘭國土面積31.27萬平方公里,人口(1996年底)3864萬,國民總產值946.13億美元,均居前蘇聯(lián)以外的中東歐轉軌國家之首,在整個前東歐“陣營”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劇變前,波蘭經濟發(fā)展在前東歐地區(qū)屬于中上水平,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僅次于民主德國和捷克斯洛伐克,與匈牙利不相上下,而高于包括前蘇聯(lián)在內的其余“陣營”國家。

  在政治上,波蘭在東歐具有特殊的歷史背景:一方面它是前蘇聯(lián)的西鄰,歷來被后者視為它面向歐洲的屏障,對蘇聯(lián)來說具有不可替代的戰(zhàn)略價值。另一方面,波蘭作為中世紀的中歐大國,長期與俄羅斯處于敵對狀態(tài)。17世紀初期以前,波蘭-立陶宛聯(lián)合王國對俄處于攻勢,曾經進軍莫斯科并扶植傀儡政權。彼得大帝以后,俄轉強而波勢衰,俄國轉而西侵,在一百多年里與日耳曼列強連續(xù)四次瓜分波蘭,發(fā)生了“卡廷慘案”等歷史事件,使波俄兩國人民間形成長達數百年的民族仇恨。在整個劇變前時代,多數波蘭人一直認為前體制是蘇聯(lián)人強加于他們的,甚至在波蘭左派和正統(tǒng)共產黨人中這種觀念也根深蒂固。原波共政治局委員A. 蘭普[1]曾在原波蘭戰(zhàn)前舊政府中坐牢10年,后來被前蘇聯(lián)收留并于1943年在前蘇聯(lián)逝世。作為斯大林清洗波共政治局委員后的唯一幸存者,其應當說是親蘇的了。但他卻留有著名的“蘭普臨終遺言”:“如果靠蘇聯(lián)紅軍的刺刀在波蘭建立社會主義,那么社會主義事業(yè)在波蘭將被推遲幾代人的時間。”

  正是由于蘇(俄)波關系的特殊敏感性,前蘇聯(lián)對波蘭有較為寬容的一面。如,1956年東歐變革之風雖起于波蘭,匈牙利人只是表示了對波蘭人的聲援,但前蘇聯(lián)軍隊堅決鎮(zhèn)壓匈牙利,而對波蘭卻采取了妥協(xié)政策,允許1956年上臺的波蘭領導人在一定范圍內走自己的路。在事關陣營基本利益的問題上,前蘇聯(lián)對波蘭的控制又十分強硬,為此不斷與波蘭人發(fā)生沖突。80年代初,勃列日涅夫政權甚至一度考慮出兵占領波蘭。當時的波蘭政府趕緊主動實行軍管,鎮(zhèn)壓反對派,才使前蘇聯(lián)住了手。波蘭政府因此留下為虎作倀的罵名,成為它后來在“蘇東劇變”中首先倒臺的原因。在劇變前的40多年歷史中,波蘭形成五年一小事,十年一大變的周期性動蕩局面,[2]最終成為導致陣營解體的第一塊多米諾骨牌。1989年的圓桌會議協(xié)議及其后的“半自由”大選產生了“團結工會政府”。1990年1月1日,波蘭第一屆團派政府開始實行所謂的“巴爾采羅維奇綱領”,在東歐率先進行以根本變革制度為目標的系統(tǒng)性的經濟轉軌工作。

  作為轉軌起點的前波蘭有如下特點:

  1. 經濟水平雖屬中上,但產業(yè)結構較落后。波蘭雖然早已完成工業(yè)化,但直至20世紀80年代,仍有近30%左右的勞動力務農,農業(yè)中有役畜(馬)100萬匹,是一個傳統(tǒng)農業(yè)大國。波蘭農業(yè)的優(yōu)勢主要是“進口飼料出口肉”的畜牧業(yè)。第二產業(yè)中,采礦-冶金業(yè)所占比重很大,是傳統(tǒng)重工業(yè)時代波蘭的驕傲。但在“后工業(yè)”、“信息化”和新技術革命時代,它卻成了“夕陽產業(yè)”的代表。夕陽產業(yè)比重大是波蘭轉軌中面臨的一大難題。著名的西里西亞工業(yè)區(qū)是與德國的魯爾、英國的中英格蘭—南威爾士齊名的歐洲三大礦冶工業(yè)與重工業(yè)城市密集帶,也是東歐最大的采礦-冶金綜合型傳統(tǒng)重化工業(yè)區(qū)。波蘭是世界第四大產煤國,與煤有關的冶金、電力、化工、礦冶機械等產業(yè)具有突出的地位。而這些產業(yè)均為大型國有托拉斯,集中程度高,轉軌困難,再加上市場有限、污染嚴重、高新技術含量低,屬于“夕陽產業(yè)”。因此,波蘭除體制轉軌外,還面臨著嚴重的技術改造與產業(yè)重組等結構性問題。

  2. 在東歐國家中,波蘭與捷克屬于“前共產黨時代”就具有民主傳統(tǒng)與左派傳統(tǒng)的國家。與捷克不同的是,波蘭在中世紀就實行“貴族民主”性質的自由選王制,自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后復國以來,波蘭一直實行共和制,除了19世紀亡國期間受俄德奧三個宗主國王朝的專制統(tǒng)治外,自由民主的歷史傳統(tǒng)比捷克更悠久。在文化傳統(tǒng)上,法國對波蘭的影響甚至大于俄德奧三個宗主國,無論宗教還是民主理念,波蘭均類似法國,二戰(zhàn)前一直有“斯拉夫人的法蘭西”之稱。

  在兩次大戰(zhàn)期間,捷克的民主憲政發(fā)達,而波蘭卻出現(xiàn)了相當專制的“薩納奇政體”。兩國的“左派傳統(tǒng)”也很不相同:波蘭社會黨是薩納奇體制的建立者,而捷克社會民主派一直奉行民主憲政。不過,雖然薩納奇政體在“自由傳統(tǒng)”悠久的波蘭人看來已是很專制的,在更大范圍看其實還算溫和。當時流亡的波蘭共產黨人受到斯大林“大肅反”的鎮(zhèn)壓,全體政治局委員幾乎都在前蘇聯(lián)死于非命,只有在波蘭國內薩納奇體制下坐牢的蘭普一人活了下來。事實上,劇變前的波蘭舊體制也比其它東歐國家溫和,斯大林去世前波黨雖也搞內部清洗,但沒有像其它東歐國家那樣大批殺人。斯大林去世后東歐出現(xiàn)“非斯大林化”。這一潮流在匈牙利、捷克、東德都被鎮(zhèn)壓,只有波蘭的哥穆爾卡成功了,并開始了“波蘭特色的社會主義”。

  換言之,波蘭歷史上實行民主的時間更長,即便是非民主時期的專制,也較為溫和。在轉軌中這樣的傳統(tǒng)使“經濟民主”比其它轉軌國家更為活躍。不僅在公共資產處理過程即“私有化”過程中,公眾參與程度高,而且在已經私有化的企業(yè)中,工會、雇員持股、社會保障責任等“歐洲式的”社會民主色彩也相當濃郁。這自然給轉軌過程帶來許多特色。

  3. 由于前述原因,劇變前前蘇聯(lián)允許波蘭的經濟政策有一定的靈活性。因此,波蘭是東歐最早開始實踐所謂“市場社會主義”的兩國(另一國是南斯拉夫)之一。波蘭的經濟學界一直是東歐市場社會主義理論的大本營。二戰(zhàn)前,波蘭左派思想界就在世界上首先提出了“市場社會主義”的設想。當時旅美的波蘭經濟學家奧斯卡?蘭格、卡列茨基等都以此成名,并在20世紀20-30年代西方的“社會主義論戰(zhàn)”中卓有建樹。戰(zhàn)后社會主義時期,蘭格等人回國,又培養(yǎng)了W?布魯斯等一批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學家,主張實行模擬市場、有限計劃等經濟改革政策。雖然在斯大林模式下這種“離經叛道”的理論時而受到壓制,但自哥穆爾卡的“波蘭特色社會主義”搞起來后,總的來說,仍是東歐國家(南斯拉夫除外)中對“市場社會主義”寬容度最大的。80年代體制內改革氣候形成后,“市場社會主義”更逐漸成為波蘭劇變前經濟思想的主流,并對波蘭經濟產生實際的影響。

  在這種條件下,波蘭在1956年后就中止了集體化以后一直沒有再搞公有制農業(yè),與南斯拉夫并列成為僅有的兩個保留了“小農”(家庭農場)制度的東歐國家。波蘭的工業(yè)經濟也很早就在奧斯卡?蘭格、卡列茨基和布魯斯等人倡導下進行放權讓利的試驗。波蘭經濟的外向程度也相當高,尤其是在20世紀70年代的蓋萊克統(tǒng)治時代,波蘭實行大舉借債、大進(口)大出(口),追求高速度、高積累、高福利的路線,使整個經濟體系不僅參與“社會主義國際分工”,而且與西方經濟的聯(lián)系也相當密切。

  但是,波蘭體制內“市場社會主義”的效果并不好。由于市場機制與計劃機制的內在沖突,這種沖突又因波蘭經濟的高重化工結構而顯得特別嚴重,也由于前蘇聯(lián)的干預和國內政治的不穩(wěn)定,波蘭體制內經濟改革并未取得過像南斯拉夫、匈牙利那種一定歷史時期內顯現(xiàn)的所謂“奇跡”。劇變前的波蘭經濟處于市場秩序與計劃秩序都較為松弛與紊亂的狀態(tài)。其中,計劃秩序的相對松弛對于后來的轉軌是一個有利條件,但是體制內市場化改革的不成功,又給后來的市場化轉軌留下了陰影。

  4. 劇變前的波蘭經濟雖然長期不景氣,但為了求得穩(wěn)定,尤其為了在外來“強加”的體制下增加其統(tǒng)治合法性,民眾的社會福利水平卻相對較高,特別是在農業(yè)領域。一方面,劇變前的波蘭實行家庭農場制度,農業(yè)受到舊體制的束縛較實行集體化的其它東歐國家為輕;另一方面,基于意識形態(tài)的考慮和國家整體經濟實力的允許,政府在70年代就為農民建立了發(fā)達的社會保障。1972年全國農民實行公費醫(yī)療,1978年全國農民實行退休制,同時還建立了國家財政支持的農業(yè)產前產后服務系統(tǒng)(即所謂“農業(yè)圈”制度)。為了爭奪對農民的影響力,教會方面也與政府展開“支農競爭”。1983年教會建立了20億美元的農民援助基金,向農民提供各種生產、生活保障。

  一般而言,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是一個兩種意義上的“自由化”過程,即一方面擺脫了舊體制的束縛,而取得自由,另一方面也失去了舊體制提供的保護,而“遭受”自由。前者是機會,后者是代價。對于束縛功能強大,而保護功能弱小的體制而言,擺脫它的過程是一個純粹獲益,而很少支付代價的過程(我國的農村改革即為典型)。而在束縛功能與保護功能同樣強大的體制中,擺脫束縛得到的發(fā)展機會和失去保護而付出的代價———風險和不確定性,都同樣明顯,如多數東歐國家的工業(yè)體制改革。而在那些束縛少保護多的體制中,脫離它的過程則少有擺脫束縛之利,失去保護的代價卻很明顯。波蘭農民正處于這種狀態(tài)。在這一點上,波蘭農民與中國農民對改革的態(tài)度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我國的農民是推動中國改革、創(chuàng)造“中國奇跡”的主力軍,而波蘭農民在轉軌過程中則表現(xiàn)得比城里人更保守。波蘭恰恰又是農民力量比較強大的國家,農民人口占總人數的1/4左右,而且組織程度高。劇變時,波蘭農民黨脫離舊體制下的統(tǒng)一戰(zhàn)線與團結工會結盟,加速了政治劇變的過程。但在此后的經濟轉軌中,農民黨卻成了最為“保守”的力量。它不僅轉而與左派結盟,反對實行激進改革的團派政府,甚至比左派(“前共產黨人”組成的社會民主黨)在經濟問題上更為“守舊”,特別傾向于經濟保護主義。

  5. 波蘭劇變的主力是獨立工會運動。團結工會所代表的產業(yè)工人組織程度高,作為工會運動又天然具有強大的工聯(lián)主義傾向。劇變前,工會自治是顛覆舊體制的主要力量,但到了經濟轉軌時期,工會力量的強大卻使得轉軌中的博弈過程變得極為復雜!肮䥽樑芡顿Y者”是波蘭轉型期的突出現(xiàn)象。波蘭許多大企業(yè)的私有化方案往往反復多次,都不為工會所接受,使產權改革過程極為艱難。劇變后的五屆團派政府在理論上奉行自由主義經濟政策,但由于其政治基礎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工會的支持,至少是認可,因而活動能力有限。由于工會勢力的強大,波蘭在企業(yè)產權改革中不能不顧及企業(yè)內部職工的利益,捷克式的“全民分配”與匈牙利式的“面向外資的大拍賣”均難以實現(xiàn)?梢哉f,在“工會掌權”的條件下走向培育“資產階級”的市場經濟,是波蘭轉軌的最突出的特點,也是一系列的“轉軌悖論”在波蘭表現(xiàn)得特別突出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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