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11 蘋果版本:8.7.11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行業(yè)會計制度下的年報審計調整

來源: 商業(yè)會計·孫建英 編輯: 2006/04/03 00:00:00  字體:

  根據(jù)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外商投資企業(yè)以及國有企業(yè)年度會計報表(簡稱年報)在向所有者或上級主管部門報送之前,都應當委托中國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驗證。這一事項通稱為年報審計。根據(jù)不同行業(yè)的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年度會計報表的報出時間分別為年后35天至四個月,因此,年報審計一般操作時間在年后的2—4月份。這時,一般企業(yè)新賬已建,有些企業(yè)第一季度部分月報甚至季報已報出。這樣,如何調整上年度會計報表?又如何使調整后的上年年報的“期末數(shù)”、“本年數(shù)”與本年度的會計報表的“年初數(shù)”、“上年數(shù)”相銜接?涉及調整上年報表的賬務又該如何處理?成為會計核算的一大難點。

  對于仍執(zhí)行行業(yè)會計制度企業(yè)如何進行年報審計調整,會計制度尚無規(guī)定。本文根據(jù)會計實踐并參照會計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提出行業(yè)會計制度下年報審計調整的基本方法,供同行們參考。

  審計調賬,有會計調整法和審計調整法兩種做法,前者是先調賬,再依據(jù)調整后的賬務調整或重編會計報表;后者是先調表,調賬分錄放到實際調整月份與當月普通記賬憑證一并登記入賬。處理審計調整前后的報表銜接以及賬表銜接的方法,實踐中主要有正常調整法、賬表分離法和遞延法三種。

  一、正常調賬法

  正常調賬法是接在報告年度正常業(yè)務后面直接登記調整事項,再以賬調表,或者重編報表,在形式上把調整事項都納入報告年度的賬務處理。

  (一)具體操作方法

  1 按上年底日期和記賬憑證順序號連續(xù)編制調整分錄,直接在“舊賬”上登記調整事項。

  2 按調整后的科目余額或發(fā)生額調整或重編會計報表。

  3 按調整后的科目余額結轉下年。如果新賬尚未建立,即在新賬賬戶首頁“上年結轉”行(首行)余額欄填寫調整后的上年末余額;如果新賬已建,是訂本賬的,可用劃線法更正上年結轉余額;是活頁賬的,可更換賬頁。

  (二)適用范圍

  年報審計時間在一月份的,如果這時年報尚未報送,且新年度賬冊尚未建好,或雖已建新賬但基本上沒有登記新年度的會計業(yè)務,則可采用正常調賬法。

  二、賬表分離法

  賬表分離法有兩個特點:一是對同一調整事項,使用兩套分錄進行調整;調表時編制調表分錄調整,調賬時編制調賬分錄調整。二是調表,調整的是報告年度即上年的會計報表;調賬,調整的是實際調整年度即下年的賬務。當然,按照會計核算連續(xù)性的要求,這兩套分錄及分離的賬表處理,仍必須保證上、下年度賬與賬、表與表以及賬與表之間的銜接。

  (一)具體操作步驟和方法

  第一步:編制調表分錄。

  1 調整事項不涉及損益的,分錄借、貸方均為資產(chǎn)負債表有關項目。

  2 調增收益或調減成本費用(含所得稅,下同)的,借記資產(chǎn)負債表有關項目,貸記損益表(外商投資企業(yè)為利潤表,下同)有關項目;調增成本費用或調減收益的,作相反分錄。

  3 因調整損益而調增利潤分配的(一般只調整法定盈余公積和公益金,下同),借記利潤分配表的“提取盈余公積”等項目,貸記資產(chǎn)負債表的“盈余公積”項目;調減利潤分配的,作相反分錄。

  4 調整事項只涉及損益的,分錄借、貸方均為損益表有關項目。

  第二步:編制調賬分錄。

  1 調整事項不涉及損益的,分錄借、貸均為資產(chǎn)負債類科目(或所有者權益類科目,下同)。

  2 調增上年收益或調減上年成本費用的,借記資產(chǎn)負債類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調增上年成本費用或調減上年收益的,作相反分錄。

  3 因調整上年損益而調增利潤分配的,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貸記“盈余公積”等科目;調減利潤分配的,作相反分錄。

  4 調整事項只涉及損益的,不作調賬分錄。

  第三步:用工作底稿法調整會計報表。

  第四步,編制調整后的會計報表。

  按工作底稿上會計報表各項目“調整后金額”和未調整項目的原金額編制調整后的會計報表,并從實際調整月份起,以調整后年報“期末數(shù)”、“本年數(shù)”作為下年會計報表的“年初數(shù)”、“上年數(shù)”。

  第五步:調賬。

  將編制的審計調賬分錄與實際調整時所在月份的正常業(yè)務分錄一并編制記賬憑證并登記總賬、明細賬。

  (三)適用范圍

  此方法適用于已不可能對下年新賬年初數(shù)進行變動更正且年報尚未向所有者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出的企業(yè)。

  三、遞延法

 ?。ㄒ唬┗咀龇ㄟf延法。

  是指將報告年度會計報表中的應調整事項遞延到實際調整年度即下年度進行調整,實際上不調整報告年度會計報表,但重要的應調整事項,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對于事項的性質、金額以及對會計報表的影響程度應作出說明。

  1 增設科目。設置“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該科目借方登記調增上年成本費用或調減上年收益,貸方登記調增上年收益或調減上年成本費用;期末,該科目余額應全部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2 賬務處理。凡由注冊會計師提出并經(jīng)企業(yè)同意調整的事項,應當即編制調賬分錄:(1)調增收益或調減成本費用的,借記有關資產(chǎn)負債科目,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調增成本費用或調減收益的,作相反分錄。(2)年報審計調整不涉及損益科目的,視同當年差錯用藍字分錄進行調整。(3)調整事項只涉及損益的,不作調整分錄,特別重要的可在審計報告作出說明。(4)月末,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5)因調整而涉及所得稅和利潤分配的,均不作賬務處理,待實際調整年度年終時與當年其他盈虧合并進行所得稅和利潤分配處理。

  3 報表處理。(1)采用遞延法進行審計調整,并不實際調整上年報表,只由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作相應說明。(2)對于調整的有關上年會計報表的事項,涉及損益的,在實際調整年度損益表的“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項目反映,年報審計調整涉及損益的凈額加上其他使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調整事項的金額為凈損失的,以“—”號填列。

 ?。ǘ┻m用范圍

  注冊會計師受托進入年報審計程序時,如果被審計單位的年報已按有關方面的要求報出,不能調整報告年度年報但應調整年報錯報事項時,應采用遞延法進行調整。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www.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