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頒布了第154號公告《會計政策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并以此代替APB(會計原則委員會)第20號意見書和FASB第3號公告。該公告適用于企業(yè)自行變更會計政策的各類情形;同時,該公告還修改了會計政策變更的會計處理方法及其報告要求。
如果企業(yè)自行變更會計政策,則根據(jù)154號公告的要求,企業(yè)應在適用的情況下對其前期的財務報表做追溯調整。而根據(jù)原20號意見書中的要求,如果企業(yè)自行變更會計政策,則在大多數(shù)情形下,應將新會計政策變更所產(chǎn)生的累積影響數(shù)計入變更當期的凈收益,并以此進行確認。但就154號公告而言,由于該公告增強了各會計期間財務信息的一致性,因此它使得財務報告的質量獲得提高。
FASB為154號公告的頒布付出了極大的努力;為提高各財務報表之間的可比性,F(xiàn)ASB積極與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展開合作,力求制訂出一部高品質的會計準則。Michael Crooch(FASB委員會成員兼該項目的委員會合作成員)說道:“此次,IASB令財務報告的品質獲得提升;對此,F(xiàn)ASB已進行了肯定。我們在使‘美國公共會計準則’取得實質性進步的同時,還使其逐步與IASB趨于一致?!?br>
根據(jù)第154號公告的要求,對于非貨幣性的長期資產(chǎn),如果因會計政策變更而導致其折舊、攤銷和減值方法出現(xiàn)變更,則應作為會計估計變更進行處理。而根據(jù)原20號意見書中的要求,如果出現(xiàn)此類變更,則會作為會計政策變更進行列報。
為簡化美國公認會計準則(GAAP),F(xiàn)ASB決定完全廢止第20號意見書和第3號公告,而不對其進行修訂。因此,154號公告中的許多條款與20號意見書完全相同;其中包括會計估計變更的列報條款、報告實體的變更條款以及會計差錯的更正條款。另外,對于中期財務報告,154號公告還延用了3號公告中有關會計變更的列報監(jiān)管條款。
154號公告對于在2005年12月15日以后起的財年所作的會計政策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有效。當然, 154號公告亦可提前采用,并適于在2005年6月1日以后起的財年所作的會計政策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對于任何現(xiàn)有的會計公告,154公告并不影響這些公告中的過渡條款(包括自154號公告生效之后,仍處于過渡階段的公告)。
有關154號公告的詳細信息,請訪問FASB網(wǎng)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