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如何申請延期申報?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需辦理延期申報或報送的,須向主管稅務機關領取《延期申報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按要求填列并附送以下資料:① 申請延期申報的書面報告;② 地方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③ 最近一期的納稅申報表;④ 相關證明資料(如災情報告、公安機關出具的事故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要加蓋公章并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
?。?)主管稅務機關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困難程度,按有關規(guī)定批準其延期申報或報送的期限,延期的期限一般在一個申報期限內,最長不超過3個月。
?。?)延期申報或報送申請受理并審批后,主管稅務機關應通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憑《受理回執(zhí)》領取延期申報批件。
?。?)經核準延期辦理申報或報送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規(guī)定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由主管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guī)定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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