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高收入者和富豪征稅,所得的收入應當用于解決貧困問題,用于對于貧窮人口的轉移支付更為合理,而不應當用于解決與收入問題沒有直接關聯(lián)的氣候問題。
據(jù)國外媒體報道,聯(lián)合國(微博)日前在年度世界經濟與社會調查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呼吁,通過使用對全球億萬富翁征稅等一系列方法,以期為貧窮國家每年籌集4000多億美元,用于應對氣候變化等全球性挑戰(zhàn)。根據(jù)估計,全球資產超過10億美元的億萬富翁人數(shù)達到1226人,即使只向他們一次性征收1%的稅,就可以籌集460億美元。
該消息沒有得到更多渠道的證實,但是即使是真實的,給人的感覺也是這樣的事情不靠譜,不可行。這個《報告》本身也指出,這一想法不大可能獲得目標群體的廣泛支持。
首先來說,聯(lián)合國并非是一個主權組織,而是一個主權國家或地區(qū)組成的帶有論壇性質的機構,一般沒有征稅權和執(zhí)行權,即使是達成的對于一些事務有約束力的決議,其效力必須依托于各個主權國家和地區(qū)或者是國際機構的執(zhí)行。其次,聯(lián)合國無法掌握全球各國居民的財富信息,無法確定誰是真富翁,誰是假大亨。既然無權征收,也無源征收,何以出此無著落的報告呢?
進一步看,為貧窮國家籌集資金,解決氣候變化等全球性挑戰(zhàn),《報告》的辦法即使能實行,也是不妥當?shù)霓k法。對于高收入者和富豪征稅,所得的收入應當用于解決貧困問題,用于對于貧窮人口的轉移支付更為合理,而不應當用于解決與收入問題沒有直接關聯(lián)的氣候問題。氣候問題,主要是由于人類的工業(yè)生產和消費造成的,所以治理全球氣候變暖等問題,應當對于造成氣候變暖的根本原因的工業(yè)生產、能源消費、過度的現(xiàn)代消費等進行征稅,所得收入再籌集部分給予貧窮地區(qū)用于治理氣候問題倒是合情合理的。
如果聯(lián)合國能夠充分地發(fā)揮論壇的促進功能,敦促各經濟體為了治理全球氣候變暖問題,通過對于各國的與碳排放具有直接或者是因果關系的工業(yè)產出、能源產出、能源消費、國民生產總值、全球貿易、全球人員和經濟交往等可以測量的經濟指標進行征收碳排放稅,除了比較合情合理以外,也是可以操作的。即使是全部經濟體之間不能完全達成可以一致的行動,也可以先在部分經濟體比如歐盟試行,以帶動全球各經濟體的逐漸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