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正醞釀調整房產稅改革方案,很可能會考慮擴大征收范圍,有分析人士表示,已經實行七個月的房產稅對重慶房地產市場影響有限,這是此次醞釀調整房產稅征收范圍的原因。(9月7日《經濟參考報》)
記得當初出臺房產稅,意在抑制房價過快上漲,打擊投機投資。而今7個多月過去,效果怎樣?
按上述說法,是“影響有限”,需要調整。然而,據早前媒體報道,重慶房產稅改革政策實施三個多月以來,高檔住房交易出現(xiàn)了量價齊跌的局面,約束高檔住房和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的調控作用逐步顯現(xiàn)。集中體現(xiàn)在對高檔住房的“消費購買約束”、“價格約束”、“開發(fā)供應約束”等三大方面效果明顯。(5月26日新華網)
既然“效果明顯”,何又“影響有限”呢?早前有消息披露,重慶每年預計征收房產稅2億元,但目前的情況是“上海征的套數(shù)不多,重慶征的錢數(shù)也不多。”看來,所謂“影響有限”并不是指樓市調控效果,而是指“錢”的“不多。”沒想到當初推出房產稅改革時,包括政府官員在內的相當一部分人期待它能夠使房價迅速趨于理性回歸,抑制房地產過熱的問題,到了如今卻成了政府稅收預期目標能否完成的問題。這讓眾多“房奴”們情何以堪?
對此雖然有專家認為,房產稅改革效果不太明顯與限購有關系,用現(xiàn)在的數(shù)字說房產稅實施效果不好為時尚早。但重慶市長黃奇帆近日一句“重慶不是為了殺高房價而出臺房產稅”還是未免道破了“天機。”人們不禁要問,房產稅究竟因何而征收?
按黃市長的說法,重慶發(fā)布房產稅改革試點政策將促使財稅體制更加完善、房地產市場更加健全。問題是老百姓要的是居者有其屋,假若房價居高不下,政府卻只看好了其中的稅收,甚至期望它成為財政主要來源,那就不足為訓了。
事實上,房產稅試點的意義在于探索合適的稅制和可行的征稅機制。誠如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所言,試點城市的房產稅抑制高價房的政策意圖很明確,按目前試點城市的方案來看,房產稅收得越少說明房產稅試點越成功。(5月24日《京華時報》)
因此要我說,出臺房產稅政策,在目前樓市亂象依舊,百姓交稅已經不少的情況下,還是要在調控和抑制方面做文章,政府不能“口是心非”,不能為了自身“錢”益而罔顧民生,更不能稅額不達預期就隨便“考慮擴大征收范圍。”(四川新聞網太陽鳥時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