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9月1日,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將正式實施。在新稅法實施“倒計時”之際,本報記者針對新稅法實施前后的納稅人稅負變化、各界對個稅稅制今后走向的期望,以及各地稅務機關如何迎接新稅法實施等情況進行了專題采訪,從本期開始刊發(fā)系列報道。
幾天之后,個稅新政即將實施:工薪收入免征額從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稅率也由9級調(diào)整為7級。全國將有8400萬納稅人受此影響。他們當中,有私企老板,高校老師,咖啡店服務員,煤礦工人;他們當中,有人因此告別個稅納稅人的隊伍,有人每個月可少繳幾百元的稅,也有少數(shù)納稅人將承擔更多的稅負。
減稅對老百姓作用很明顯
今年3月初,銀行職員小李收到了浙江省寧波市地稅局寄來的上一年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單。“打開一看,一年下來繳的稅還真不少,有7000多塊,夠我還2個月的房貸了!”小李說。
今年29歲的小李于去年12月結婚,老婆在中學擔任教師。在這個東部發(fā)達城市,小李每個月需要還3000多元房貸。“我們正打算要個孩子,以后的開支肯定會更大。少繳一點兒稅,從我們普通老百姓的角度來說,作用還是很明顯的,起碼我能多買幾罐奶粉啊。”
新政實施之后,小李所在的寧波市將減少個稅納稅人118萬。而在全國,這個數(shù)字達到6000萬。
據(jù)了解,工薪收入者的納稅面經(jīng)過調(diào)整以后,由目前的約28%下降到約7.7%,納稅人數(shù)由約8400萬人減至約2400萬人。這就意味著,約6000萬人不需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
當?shù)弥约赫沁@6000萬分之一的時候,重慶的小靜有點驚訝:“數(shù)字有這么大呀”。
小靜是安徽人,畢業(yè)后在重慶一家企業(yè)從事策劃工作,扣除保險和公積金后,每個月的工資是3300元,F(xiàn)在小靜每個月需要繳的個人所得稅為105元,“9月1日以后,我就不用繳稅了。別看一個月只有100來塊錢,我能下兩次館子,還能給自己買件衣裳呢。”
今年5月份,小靜通過網(wǎng)上留言,成為了提交個稅改革意見的23萬網(wǎng)民之一。當時她提議的個稅工薪免征額是5000元/月,她認為,免征額向自己希望的方向又靠近了500元,自己和網(wǎng)友的力量功不可沒。
個體工商戶稅負全面下降
得知自己跟工薪階層一樣,免征額提高到3500元/月(42000元/年)時,在張家口一個小鎮(zhèn)經(jīng)營五金的個體戶程先生的第一反應是,“9月份以后的賬要另算,年底的收入會多一些。”
截至2010年底,全國個體工商戶戶數(shù)達3452.89萬戶,登記從業(yè)人員7097.67萬人。這些人群都將直接或間接受到個稅調(diào)整的影響。
與工薪收入者不同,個體工商戶業(yè)主、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自然人投資者所繳納的個稅,在此次新政實施之后會全面減少。除免征額提高外,第一級級距由5000元調(diào)整為1.5萬元,最高一級由5萬元提高為10萬元。對于程先生這樣的個體戶來說,稅負都會有所降低。
此外,新規(guī)中的“個體戶向其從業(yè)人員實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允許在稅前據(jù)實扣除”也非常實惠。年初新請了一名雇工的程先生表示,“今年雇工工資普遍上漲了近20%,這些能扣除,也給我們減輕了負擔。”
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國對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分為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兩種。由于不少個體工商戶經(jīng)營規(guī)模較小,財務賬本制度尚不健全,在記者采訪的多個地區(qū),個體工商戶的個稅征收方式多為核定征收,而受新政影響的則是所占比例較低的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
有關專家表示,新政對個體戶的突出意義,更多地表現(xiàn)在促進個體戶財務制度完善上。就目前來說,對個體工商戶最直接的支持就是提高免征額,降低征稅比例,政策已經(jīng)向這個方向邁出一步。
高收入多繳稅“理所應當”
大多數(shù)人在算減法的時候,還有一小部分人算的是加法。按照新政,有一部分的個稅納稅人,其稅負是增加的。
新稅政頒布初始,在稅務事務所工作的鐘鳴就發(fā)現(xiàn),個稅最高稅率45%的適用人群從月收入超過10萬元擴大到超過8萬元。有過5年國外生活經(jīng)驗的他表示這個趨勢是“理所應當”的。在美國,年收入在10萬美元以上群體所繳納的稅款占全部個人所得稅總額的60%以上。財政部數(shù)據(jù)顯示,在國內(nèi),目前月收入2萬元以上者繳納的個稅占工薪所得稅的比例僅為28%.
王然是北京市西城區(qū)一家IT公司的副總。1991年他剛剛參加工作時,每月的工資只有160元,當時的個稅免征額為400元。“我那時常常夢想,什么時候我的工資能達到繳稅的標準,也嘗嘗當納稅人的滋味。”如今,王然的月收入為4萬余元,9月之后他每月的個稅額將增加100余元,“這點負擔對我來說還是能承受的”。
專家表示,這次個稅調(diào)整在調(diào)節(jié)收入分配方面具有三個特征:削高、減中、補低。“削高”并不是抑制高收入,更不是設置天花板限制人們致富,而是按照稅收縱向公平原則,量能負擔,減小貧富差距,真正發(fā)展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