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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稅實施細則出臺 各省市平均稅額上海最高

2008-3-15 10:4 新民網(wǎng) 【 】【打印】【我要糾錯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已經(jīng)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審議通過,予以公布。財政部表示,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制訂的。細則共計34條,對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的實施對象、耕地占用稅的平均稅額、免稅范圍等做出了詳細規(guī)定。

  實施細則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所稱建,包括建設建筑物和構筑物。農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稅。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耕地占用稅的平均稅額,按照細則所附的《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耕地占用稅平均稅額表》執(zhí)行。實施細則同時對免收耕地占用稅的軍事設施、學校、醫(yī)院、交通設施等的詳細范圍做出了規(guī)定。

  在公布的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耕地占用稅平均稅額表上,上海、北京、天津成為最高稅額的地區(qū),分別是45元/平方米、40元/平方米、3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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