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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阻擊房價颮升的兩大因素 物業(yè)稅是最后防線

2008-1-4 8:53 正保會計網!  】【打印】【我要糾錯

  未來能阻擊房價颮升的因素有以下兩個方面:

  一,深圳房價的慘跌敲響消費者心理預期的警鐘。

  記得前段時間購買中石油股票的散戶大多被套牢的情景,而股神巴菲特卻拋光了中石油股票,其理由很簡單,石油每桶近100美圓已創(chuàng)新高,石油的經營企業(yè)利潤已達極限,而國內股民的思維正好相反,認為有龐大的需求量,油價的上升空間很大。我曾為油價請教過一個很專業(yè)的預測家,他回答說:油價不會一直直線上升,歐佩克也不希望油價大幅漲價,盡管石油是不可再生資源,但價格超出極限一定會有替代品出現。同理,房價也不會直升而不降。深圳的房價是用資金托起來的,一定也因資金而下跌。中天置業(yè)靠二極市場頻繁交易而做大,一定也因市場萎縮而破產,也是對房產大勢盲目看好者的一次心靈警鐘,我們真的不愿意看到一系列“成也房產,敗也房產”的案例發(fā)生。房產價格的飆升使擁有多套房的高收入者比低收入者更加懼怕,10月份股民的虧損加大,房屋成交量的減少,基金贖回量的增加,都預示著大調整的來臨,未來觀望現象的增加實屬正常,雖然在某些城市房價繼續(xù)走高,但成交量縮水已是不爭的事實,房價可能出現“拐點”。

  二,物業(yè)稅開征是阻擊高房價的最后一道防線

  我們以前的一系列政策主要針對供給與流通領域,而物業(yè)稅是直接限制需求的,是給高房價降溫的一副“猛藥”,但為何“雷聲”打了好幾次,不見“下雨”呢?我個人以為有二個原因:一是物業(yè)稅屬持有環(huán)節(jié)的稅種,相當于國外的財產稅,按我國目前的國情與人均的GDP收入遠沒有到征收此稅種的地步,況且我國歷年的財政收入都大于GDP的增長與職工的收入增長,按理說應該在再分配過程中反還于民才對(如對個人征稅基數的提高),從大局看不宜匆忙開征。其次是即使開征后,還有一個具體操作的難度。我們目前連第二套房貸的實施細則都懸而未決,物業(yè)稅的開征會碰到類似的問題,如全部開征還是部分?按面積征收還是按套數征收?征收的幅度大小?是否累進計算等,在公平與效率之間應傾向于公平,所以物業(yè)稅一直是議而未決,遲遲未能開征。但有點可以肯定,如果房價繼續(xù)走高,物業(yè)稅將成為阻擊房價飆升的最后一道防線,所以政府對出臺物業(yè)稅是謹慎而小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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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專題擬征大戶型保有稅高房價難逃一劫

  [編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稅”征收方式以及面積界定等問題,已經被建設部、財政部及稅務總局提上了議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臺。征收范圍可能為120平方米以上房產。征稅目的是為了“鼓勵、引導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資性需求,抑制投機性需求,加大中小戶型房屋的供應量。

  知識點小貼士:

  什么是物業(yè)稅?  物業(yè)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繳付一定稅款,稅額隨房產的升值而提高。

  從理論上說,物業(yè)稅是一種財產稅,是針對國民的財產所征收的一種稅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須尊重國民的財產,并為之提供保護;然后,作為一種對應,國民必須繳納一定的稅收,以保證政府相應的支出。

  報載:“物業(yè)稅開征”將率先在北京試點,上海、南京、廣東的試點將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緊隨其后。目前還沒有具體的征收辦法。

  編輯留言:

  我國目前房地產市場存在嚴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場主題的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滿足,房地產商普遍在追求利潤的驅使下,盲目建設高檔商品房和商用房產,豪華住宅,牟利的同時無形中造成房價瘋狂上漲,也為投資投機者提供了空間,更使房價增加了不穩(wěn)定因素。目前解決房價過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強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優(yōu)先保證土地的供應,同時加以配套的打擊投資投機行為。

  可見調控房價需要從需求和供給雙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給。目前提高供給的手段還局限于行政干預和調控,長遠來看不符合市場經濟的發(fā)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損失,因此從長久之計考慮,健全經濟調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環(huán)節(jié)物業(yè)稅的完善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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