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行政院”指示“財政部”放寬自用住宅的土增稅率10%的政策,從現行“一生一次”放寬為“不限次數”,但“財政部”認為茲事體大,因此擬限制在“一生三次”,房地產學者認為,這項政策討好業(yè)者、“搞噱頭”的成分居多,實質效果有限。
據報道,臺灣玄奘大學公管系副教授花敬群指出,此政策應該只是討好業(yè)者的“噱頭”而已,因為在當局考量放寬自用住的土增稅率優(yōu)惠次數的問題時,其實現行已有“重購退稅”制度,民眾在二年內一買一賣的換屋行為,其所課的土增稅也可適用退稅,如果當局還要放寬一生一次的自用住宅土增稅優(yōu)惠稅率次數,應把重購退稅的制度一并納入檢討。
花敬群指出,有房子的人一般是所得狀況較佳的人,放寬自有住宅稅率的使用次數,應是為了刺激整體房市,但是其經濟效果與財政效果須一并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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