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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交易個稅政策目前不變

2007-5-27 9:52  【 】【打印】【我要糾錯

  5月25日,有媒體報道上海盧灣區(qū)二手交易征個稅政策“收緊”,即使個人無法提供房屋原值憑證,也不能像過去一樣按照交易價的1%、2%交個稅,而是由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通過查詢契稅檔案找到房屋原值,按賣房應(yīng)交稅收入的20%征收個人所得稅。北京市地稅局有關(guān)負責人昨日表示,目前北京二手房交易征個稅政策并無改變。

  “北京對不能提供房產(chǎn)原值的賣房人目前仍然按照1%比例核定征個稅!笔械囟惥钟嘘P(guān)負責人告訴記者,對不能提供房產(chǎn)原值的將采取核定征稅政策,是稅務(wù)總局有關(guān)通知明確的,北京目前沒有按照稅總通知中1%至3%掌握幅度中的上限3%征收。對于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準確的有關(guān)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應(yīng)納稅額的,暫按1%核定征收。

  記者從我愛我家、鏈家地產(chǎn)、中大恒基等中介公司了解到,自去年北京二手房交易征收個稅以來,多數(shù)房主都按照交易價格的1%交納個稅。但上海強征個稅的做法已經(jīng)引起了二手房交易雙方的憂慮。根據(jù)“我愛我家”的統(tǒng)計,從昨天上海出臺個稅新政策后,當天的二手房簽約量比普通交易日上漲了27%左右。

北京日報·黃玉迎 劉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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