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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稅時代”正式來臨 降價7000才能成功賣房

2006-8-11 8:30 新京報 【 】【打印】【我要糾錯

  6月1日,“兩年變五年”營業(yè)稅征收時間重新界定,8月1日,國稅下達強制征收個人二手房轉(zhuǎn)讓所得稅的通知并實行“先稅后證”。短短兩個月,二手房“兩稅”時代正式到來!6.1”、“8.1”,這兩個本來頗具標志意義的日子,在2006年房地產(chǎn)市場上卻被一些人定格為“心有余悸”、“后悔”、“緊張”的記憶。

  2006年7月31日,北京海淀區(qū)地稅局門口人潮洶涌,人們都爭著盡早繳稅過戶房產(chǎn),以規(guī)避8月1日開始征收的個人所得稅。

  鏡頭1

  小公司現(xiàn)金收房賠稅

  經(jīng)紀人老常說:“個稅新政后,現(xiàn)金收房得更慎重,涉稅的房子能不碰就不碰”

  人物:經(jīng)紀人

  心情:心有余悸

  8月8日,記者見到經(jīng)紀人老常(化名)的時候,他正準備拿著幾套房源的產(chǎn)權(quán)證復印件等資料去跟一個客戶談。老常揮了揮手里的資料,說:“這幾套現(xiàn)金收來的房源可把我們害慘了,每套眼看得賠好幾萬,當初我們收的時候誰也沒想到會要征個稅,現(xiàn)在房子壓著上百萬的資金,行情又不太好,只能自己掏這幾萬元的個稅以求盡早解套了”。

  現(xiàn)金收房每單利潤可達10%

  老常供職的是一家小中介公司,有三家門店。據(jù)老常介紹,在個稅政策實行之前,他所在的門店一個月差不多會收3、4套房源,上百萬的資金壓在房子上是常事,具體的操作是利用全款將房主房產(chǎn)收購,但并不直接過戶至自己公司名下,而是通過委托公證形式,將房產(chǎn)代理出售權(quán)確定為己方所有。

  為什么要現(xiàn)金收房?老常說,由于在同等條件下中小公司銷售實力遠弱于大型公司,因此采用全款收購方式爭取市場份額,擴大每單利潤,以往每單現(xiàn)金收房的利潤率可高達10%,而如果只賺代理費的話,一般都在3%以下。老常做的第一單現(xiàn)金收房的買賣是在一年多以前,出全款55萬元將一套房產(chǎn)收購,并以58萬元掛牌銷售,一個月后被售出,連同代理費利潤為4.5萬元,利潤率為8.2%.

  個稅強征后可能反而虧損

  雖說利潤很高,但是風險也確實不小。個稅政策的突如其來是老常沒有料到的。

  老;貞浀溃7月26日他看到了媒體報道,8月1日起將強征個稅,他一下子慌了,他手上正好有一套7月15日左右收來的宣武區(qū)四平園的房子,2003年的產(chǎn)權(quán),80平米的2居,他當時以59萬收進的,掛牌價為64萬,暫時還沒有跟買主談成,如果要強征個稅的話,他得交5萬多元的稅,算下來還得虧損將近1萬元。

  盡管老常想了很多辦法想把房子趕在8月1日前找到買主過戶,但最后未能如愿。

  “個稅新政后,現(xiàn)金收房得更慎重了,涉稅的房子能不碰就不碰”,老常顯得心有余悸。

  鏡頭2

  房主加價交易告吹

  6月后,王小姐的房產(chǎn)新增55550元營業(yè)稅,8月后又新增3.5萬元個稅

  人物:賣家

  心情:后悔

  “房價再給我漲三萬,幫我繼續(xù)賣!”,王小姐向中介撇下這句話就不管了,兩稅期間她100多萬元的房產(chǎn)初步計算增加了近9萬元的稅款,導致王小姐賣房失敗。

  6月以后須繳55550元營業(yè)稅

  王小姐在2002年花70萬元買下一套房子,今年7月份,她決定把這套房子賣了。三年多過去,中介公司評估這套房子可賣102萬元。

  由于房子的地理位置非常好,很快就有買家張先生上門打算購買。

  7月24日,買賣雙方約定見面。中介公司的業(yè)務員特別跟王小姐強調(diào)了一下營業(yè)稅,今年6月份,國家把已購商品房全額繳納營業(yè)稅的期限由兩年延長至五年,王小姐2002年買的房子,就須繳納營業(yè)稅55550元,再扣除中介代理費等費用,只能收入93.37萬元。王小姐一聽,后悔不已,想著如果自己能早幾個月賣房就可省下5萬多。不過考慮再三,她還是同意交易。

  8月后個稅新增3.5萬元

  然而讓王小姐沒有想到的是,幾天之后事情又起變化。7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出臺政策明確8月起強制征收個人所得稅收。由于買方張先生的耽擱,王小姐沒能趕上在8月1日前成功交易。

  中介告訴她,這次個稅新政將給她帶來3.5萬元的新稅收。王小姐表示:“讓我一下子再掏三萬五不可能,我的房子要再加三萬元。”但買主張先生卻說:“要我為你承擔個稅是不對的,不能接受”。一樁眼看就要成交的買賣,就這樣吹了。最后,王小姐對中介公司業(yè)務員說,“你把這三萬給我加到房款里面,房價再給我漲三萬吧,幫我繼續(xù)賣”。據(jù)了解,像王小姐這樣的情況在8月1日以后非常普遍。

  鏡頭3

  為躲個稅降價出售

  孫先生降價7000元,終成功賣出二手房

  人物:賣家

  表情:緊張→幸運

  孫先生現(xiàn)在回想起那天排隊過戶的情景,依然很激動!澳翘煸绯,我們特意起了個大早,不到七點就到了房屋交易所門口。那時候已經(jīng)排起了一串長龍,大概排了三個多小時才到我們,好像又回到了過去拿著糧票排隊換大米的那個年代!北M管排長隊很辛苦,但孫先生還是覺得很幸運,畢竟他的房子賣出去了。

  個稅將征,87.5萬元的交易停止

  孫先生是一名退休職工,2002年購買了牡丹園房產(chǎn)一套,準備養(yǎng)老之用,建筑面積92平米,房價42萬元。2006年4月,孫先生的兒子在昌平購買了一套170平米的大三居,為照顧父母方便,決定將孫先生夫婦接來一起居住。

  2006年7月新房裝修完畢,孫先生委托一家知名中介公司將牡丹園房產(chǎn)出售。7月22日,該中介公司一位門店經(jīng)理評估房產(chǎn)后建議售價87.5萬元。

  幾天后,買主趙先生決定貸款購買此套房產(chǎn),7月25日孫先生和趙先生簽訂了購房合同,趙先生同意此房產(chǎn)營業(yè)稅由自己替孫先生繳納,由于處于政策調(diào)整期,門店經(jīng)理建議雙方在合同中補加以下內(nèi)容:“如在合同履行期間,國家政策(金融、稅收、房產(chǎn)交易政策)發(fā)生變化且足以影響本合同履行的,買、賣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未果的,合同終止,買、賣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就在簽訂合同的第二天,北京市強制征收個稅消息確定,意味著如在8月1日前不過戶,孫先生將再繳納7萬元左右的個人所得稅。

  由于趙先生貸款買房,時間肯定會延長,而孫先生和趙先生都不愿承擔這突如其來的7萬元個稅,根據(jù)合同約定,此次交易被迫終止。

  降價7000元,成功賣出

  時間到了7月28日,孫先生這時陷入憂愁和緊張,為能盡快躲過個稅,孫先生咬咬牙,告訴門店經(jīng)理:“如果有人考慮全款購買,哪怕86萬我也賣!”門店經(jīng)理也答應會在周末這兩天更加賣力地為孫先生的房子尋找買主。

  孫先生降價這一招還挺管用,7月30日一位唐女士愿全款購買此房產(chǎn),當日確定成交價為86.8萬元。

  7月31日一早,孫先生、唐女士準時來到朝陽地稅局,上午順利繳稅,下午完成過戶手續(xù)。

  事后,孫先生才知道后來北京市稅務部門又出臺了一個新政策,如果二手房原價不清,可按交易價1%征稅。也就是說,如果孫先生“謊稱”自己這套房原價不清楚,則可按87.5萬元的1%征稅,即8750元。不過,即使如此減價后的86.8萬元也比繳這個1%劃算。

  稅費計算

  從6月1日營業(yè)稅新政開始正式實施到8月1日起強征個稅,短短兩月期間,消費者的稅費成本到底增加了多少?

  營業(yè)稅:2-5年二手房成本大增

  政策回顧:從6月1日起,對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zhuǎn)手交易的,按其交易全額征收營業(yè)稅;購買時限由2年調(diào)整為5年。受沖擊最大的是2年以上、5年以下的二手房。

  案例分析:王先生出售一套望京地區(qū)的二手商品房,建筑面積100平米,產(chǎn)權(quán)證日期為2002年10月,目前市場價為80萬元。按產(chǎn)權(quán)證時間計算,該房產(chǎn)已滿2年,但未滿5年,在6月1日營業(yè)稅新政實施后出售需全額繳納營業(yè)稅。

  6月1日前,需繳稅費:印花稅=800000×0.05%=400元;6月1日后,需多繳營業(yè)稅,總稅費=400+800000×5.5% =44400元總結(jié):兩相比較稅費成本增加百余倍。

  個人所得稅:賣家稅費成本驟增不少

  政策回顧:從8月1日起,對個人轉(zhuǎn)讓住房,以轉(zhuǎn)讓收入額減除財產(chǎn)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20%,如原值不能確定,則按總價的1% -3%征收,目前北京按1%征收。

  受新個稅政策沖擊最大的是5年以內(nèi)原值較小的已購公房。

  案例分析:2002年12月,趙先生在團結(jié)湖附近買了一套商品房,容積率為2.0,房屋面積為100平米,當時房屋購買總價為65萬元,全款購買,裝修費用花了6萬元。目前市場價為85萬元。

  情況1:按20%征收個稅8月1日前,趙先生需繳納稅費成本為:印花稅+營業(yè)稅=850000×0.05%+850000×5.5%=47175元;8月1日后,需多繳納個稅:個稅=(轉(zhuǎn)讓收入—購房原值⑴—轉(zhuǎn)讓環(huán)節(jié)繳納的稅費⑵—合理費用⑶)×20%⑴為購房原值=原房價款+原購房契稅+原購房印花稅=650000+650000×1.5% +650000×0.05%=660075元⑵為轉(zhuǎn)讓環(huán)節(jié)的稅費:包括營業(yè)稅和印花稅,共47175元⑶為合理費用,包括裝修費6萬元,不超10%的最高限額此房屋要繳納的個稅為:(850000-660075-47175-60 000)×20%=16550元總結(jié):趙先生總的稅費成本為:47175+16550=63725元,稅費成本增加了35%,增加的幅度比較明顯。

  情況2:按總價1%征收8月1日前,趙先生需繳納稅費成本為:印花稅+營業(yè)稅=850000×0.05%+850000×5.5%=47175元;8月1日后,需多繳納個稅:個稅=總價×1% =85萬元×1%=8500元總結(jié):趙先生總的稅費成本為:47175+8500=55675元,稅費成本增加了18%,增加的幅度相對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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