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稅制改革箭在弦上,雖遲遲不見確切時間表,但各方關注度從未降溫。最近,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推出課題報告,建議將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由原來的800元上調至1200元。而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也有政協(xié)委員遞交提案指出,個稅起征點以1500元為宜。轉眼再看,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在實際征繳中,早已突破800元底線,起征點紛紛上浮至1000元、甚至1500元。紛繁的數(shù)據(jù),讓人難免疑惑:我國個稅起征點的設定究竟以何為據(jù)?
錢晟:800元的個稅起征點,上世紀80年代初設定,沿用至今死杠一條,成為眾矢之的。大家都在討論,起征點究竟多少合適?晌乙獑枺^對額真有那么重要嗎?如果說800元不合理,那1500元就科學了嗎?就算現(xiàn)在升到了2000元,那5年后呢?可見,單純的數(shù)字升降不能確保公平,我們需要的是指標體系,經過系統(tǒng)核算、反復論證得出的標準才是關鍵的科學依據(jù),而這一點正是我們所缺乏的。
胡怡建:回溯歷史,800元起征點設定之初,主要的繳納對象是在華工作的外籍人士,這一量級的收入能確保他們在當時的中國過上國際中等水平的生活。可多少年來,800元成為了一條基準線,中國經濟飛速發(fā)展,其合理性日漸缺失,民間對于抬高個稅起征點的呼聲越來越強烈。
龐金偉:20年前,800元是工薪階層月收入的10至20倍;而今天北京、上海等地居民月收入已逾千,征稅對象由富人擴大為平民。800元這條“死杠”,已經侵蝕到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水平。
主持人:把個稅起征點比作“死杠”,另一層意思體現(xiàn)在全國“一刀切”。起征點到底該怎么動?尤其引人關注。
錢晟:就像企業(yè)有生產成本,個體維持生活也有必需開支,因此個稅起征點設立要考慮生計扣除。中國經濟區(qū)域差別,使得各地物價指數(shù)和經濟收入差距顯著,個稅起征點再搞全國“齊步走”,顯然漠視特殊國情,違背客觀規(guī)律。按綜合物價水平劃分不同類型的地區(qū),從而確定高低不同的起征點,才是可行之舉。
朱軍生:事實上,各地已在暗地操作,上海1000元,深圳1500元……中央默許,但付出的代價是對法律威嚴的侵害、對法律剛性的破壞。稅法滯后,使法律本身變成了靈活松動的“橡皮筋”。
方衛(wèi)平:其實,世界上只有美國等少數(shù)幾個國家在不同地區(qū)設定不同的個稅起征點,基于聯(lián)邦制國家各州擁有立法權。這一問題在我國又遭遇兩難:各省市需要分類拉開差距,但地方上又沒有稅制立法權限。權宜之計,在于中央設立一套評估體系,將個稅起征點分成不同等級,各地根據(jù)自身的經濟狀況和物價指數(shù),對號入座,可在等級間相應浮動。但從整體趨勢上來看,我們期待稅制改革,中央在一定幅度內給地方下放更多的立法權,徹底打破“死杠”。
主持人:從技術角度講,稅前扣除項目的設立,也能起到抬高個稅起征點的作用。歐美、香港對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就附加了很多條件,比如撫養(yǎng)子女、贍養(yǎng)老人都要相應減免,購買住房也會一次性返還,所以有可能每月收入上萬美元還未達到納稅起點。增加稅前扣除項目,是否也是我們撬動個稅起征點的一個杠桿?
方衛(wèi)平:但這在我國又受到很多制約,如信息化、貨幣化程度不高,公民納稅意識不強,誠信體系不完備……過多的彈性指標容易滋生腐敗。美國的前車之鑒也表明,過于兼顧公平,反倒增加了避稅渠道,讓納稅人產生不公允的感覺。
朱軍生:所以在設計上,更應結合經濟走向,由于貨幣分房、醫(yī)療支出、教育費用、養(yǎng)老保障等改革使居民收入結構發(fā)生很大變化,這部分的稅前扣除項目顯然應該增加。就業(yè)也是關鍵一環(huán),一些發(fā)達地區(qū)征稅以家庭為單位,夫妻只有一方工作的,可以少繳稅,同時又有利于緩解就業(yè)壓力。說到底,起征點的變動“牽一發(fā)而動全身”,要使個人所得稅成為調節(jié)個人收入的“良稅”,最終需要發(fā)動稅制改革那根長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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