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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局發(fā)文要求加強個人所得稅管理工作

2004-10-25 8:29 廣東地稅 【 】【打印】【我要糾錯
    為進一步加強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工作,圍繞國家稅務總局提出的科學化、精細化的管理目標,省局要求各地樹立和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夯實管理基礎,全面提高稅收征管的質(zhì)量和效率。

    近來,各地在如何實行精細化管理,做好個人所得稅工作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有益的嘗試。為了便于各地取長補短,共同提高,切實加強個人所得稅管理工作,廣東省地稅局將《惠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加強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惠地稅發(fā)【2004】51號)(摘要)和東莞市地方稅務局《勇于突破,大膽嘗試,切實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采用“必需費用倒求法”定稅,實施精細化管理》等做法印發(fā)給各市地稅局,以供參考借鑒。希望各地結合實際,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提高各地的個人所得稅管理水平。并要求各地將今后的工作進展動態(tài),尤其是一些好的舉措、好的做法請上報省局,以便及時總結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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