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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基礎》復習指導:勞動合同的效力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2/06/07 09:34:38 字體:

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基礎》第二章 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七、勞動合同的效力(掌握)

  (一)勞動合同的生效

  1.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并經(jīng)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2.除特殊情況外,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無效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成立≠勞動合同生效≠勞動關系建立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三)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1.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

  2.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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