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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問題】
受票方應如何防范電子專票的紙質打印件重復報銷入賬的風險?
【答案】
電子專票的紙質打印件只是承載電子專票發(fā)票信息的載體,不具備物理防偽功能,具有可復制的特點。
為避免電子專票的紙質打印件重復報銷入賬,各單位應建立完善的內控機制,嚴格按照財會〔2020〕6號文規(guī)定。
如果以電子專票的紙質打印件作為報銷入賬歸檔依據的,必須同時保存打印該紙質件的電子專票。
同時建議各單位在報銷入賬時對發(fā)票代碼、號碼進行查重處理。對于已經使用財務信息系統(tǒng)的單位,可以通過建立發(fā)票數(shù)據庫的方式,升級系統(tǒng)功能,利用系統(tǒng)進行自動比對;對于尚未使用財務軟件實行純手工記賬的單位,可以通過電子表格等方式,建立已入賬發(fā)票手工臺賬,有效防范重復報銷、虛假入賬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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