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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問:保險公司的責任保險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
答:《國家稅務局關于改變保險合同印花稅計稅辦法的通知》(國稅函發(fā)〔1990〕428號)規(guī)定:“一、對印花稅暫行條例中列舉征稅的各類保險合同,其計稅依據(jù)由投保金額改為保險費收入。
二、計算征收的適用稅率,由萬分之零點三改為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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