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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納稅主體(4.6)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6/04/06 18:00:17 字體:

單選題

下列選項中屬于納稅主體的是( )。

A、海關

B、稅務機關

C、財政部門

D、醫(yī)院

   

為了幫助參加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學員鞏固《經濟法基礎》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以上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練習題,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大家學習愉快,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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