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行政訴訟(4.6)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6/04/06 18:03:21 字體:

單選題

下列情形中,納稅人應當先向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是( )。

A、稅收保全措施

B、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C、稅務機關的行政審批行為

D、納稅人對納稅期限有異議的

   

為了幫助參加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學員鞏固《經(jīng)濟法基礎》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以上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練習題,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大家學習愉快,夢想成真!

推薦閱讀: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沖刺必備精華:高頻考點大聚集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前一個月 你要這樣"抱佛腳"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