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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

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 編輯:水冰月 2020/02/07 11:12:33 字體:

隨著逐日以來蔓延的肺炎疫情,時刻得到著所有人的關注,不少社會人士捐贈物資,隔絕病毒,沒有隔絕愛!財政部 稅務總局近日發(fā)布了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有一些需要注意的,我們看看。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

為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現(xiàn)就有關捐贈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業(yè)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xiàn)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二、企業(yè)和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yī)院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捐贈人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y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辦理稅前扣除事宜。

三、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yī)院,無償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國家機關、公益性社會組織和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yī)院接受的捐贈,應專項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五、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財政部?稅務總局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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