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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稅務師試題《涉稅服務實務》:稅務行政復議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妍乄 2019/08/29 09:41:01 字體:

不做“說話的巨人,行動的矮子”。說再多的漂亮話,也不如做一件實實在在的漂亮事,行動永遠是邁向成功的第一步,想永遠只會在原地踏步。對于稅務師考試而言亦是如此,每天進步一點點,基礎(chǔ)扎實一點點,備考就會更容易一點點。網(wǎng)校為大家整理了2018年稅務師試題《涉稅服務實務》,希望大家好好整理,好好總結(jié),加油~

15.稅務機關(guān)作出的下列具體行政行為,在稅務行政復議過程中不適用和解調(diào)解的是( )。

A.核定稅額

B.處以少繳納稅款1倍罰款的處罰決定

C.補繳稅款和滯納金的處理決定

D.不予行政賠償?shù)臎Q定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對下列行政復議事項,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在行政復議機關(guān)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以前可以達成和解,行政復議機關(guān)也可以調(diào)解:

(1)行使自由裁量權(quán)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如行政處罰、核定稅額、確定應稅所得率等。

(2)行政賠償。

(3)行政獎勵。

(4)存在其他合理性問題的具體行政行為。

這些都是根據(jù)學員反饋收集的稅務師試題,僅供參考,如政策有變化,以稅務師新教材及考試大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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