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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匆匆流逝,距離2019稅務(wù)師考試只剩下兩個多月的時間了,報考稅務(wù)師的同學們,一定要抓住最后的復習時間高效備考,規(guī)劃好學習時間,做到一點一滴的知識積累。學員在學習中遇到的問題可以通過所報課程的答疑板提交,答疑老師們會給出有針對性的解答。為幫助廣大考生解決備考難題,特搜集整理了稅務(wù)師《涉稅服務(wù)相關(guān)法律》答疑精華分享給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員問題:
判決、裁定與決定要怎么理解呢?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老師解答:
裁定是指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對有關(guān)訴訟程序以及個別實體問題的事項作出的判定。
判決和裁定之間的區(qū)別:
1、判決是解決案件的實體問題,作出案件結(jié)論和決定,而裁定主要是解決程序問題如人民法院作出駁回自訴,撤銷原判,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等裁定,是適用裁定解決程序問題?!?/span>
2、在一個案件中,發(fā)生法律效力并被執(zhí)行的判決只有一個,而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個?! ?/span>
3、判決必須用書面形式表現(xiàn)出來,而裁定既可用書面形式,又可用口頭形式??陬^裁定作出后,記入筆錄即可?! ?/span>
4、上訴、抗訴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審民事、行政判決的上訴、抗訴期限為15日,而不服第一審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訴、抗訴期限為10日。不服第一審刑事判決的上訴、抗訴期限為10日,而不服第一審刑事裁定的上訴、抗訴期限為5日。 比如:甲向A法院起訴,A法院一看,說“你這個案子應(yīng)當向B法院起訴”,于是就裁定“不予受理”。這是對“程序問題”作出的決定,是“裁定”?! ∮秩纾杭装岩掖騻?,乙起訴至法院,法院經(jīng)過審理,作出如下判決:甲賠償乙各項費用5000元。這就是對“實體問題”作出的決定,而且一個案件只能是在最后有這么一個“判決”。
決定:是對案件處理過程中一些特殊問題的處理意見,一般和案件本身無關(guān),比如罰款、拘留、回避問題等。
學員繼續(xù)提問:
判決與裁定一個解決實體問題一個解決程序問題,人民法院駁回自訴怎么理解是程序呢?實體的可以舉例說明下嗎?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老師解答:
駁回自訴,此時是程序上終止,說的是程序問題。
實體問題,比如認定被告人有罪或認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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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為正保會計網(wǎng)校原創(chuàng),版權(quán)屬正保會計網(wǎng)校所有,未經(jīng)授權(quán),不得轉(zhuǎn)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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