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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知識點:稅款征收方式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6/04/25 14:34:43 字體:

2016稅務師考試

  2016年稅務師的備考戰(zhàn)鼓已經敲響,稅務師戰(zhàn)場上硝煙彌漫,為了讓還在拼搏的你們贏得這場戰(zhàn)役,正保會計網校為大家整理分享了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的相關知識點,希望可以助你一臂之力。祝你夢想成真!

  知識點:稅款征收方式

方式 適用范圍
1.查賬征收 賬務健全的納稅人
2.查定征收 對賬務不全,但能控制其材料、產量或進銷貨物的納稅單位或個人,由稅務機關依據(jù)正常條件下的生產能力對其生產的應稅產品查定產量、銷售額并據(jù)以征收稅款的征收方式。
3.查驗征收 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應稅商品、產品,通過查驗數(shù)量,按市場一般銷售單價計算其銷售收入,并據(jù)以計算應納稅款的征收方式。
4.定期定額征收 對小型個體工商戶采取的一種征收方式
5.代扣代繳 在向納稅人支付款項時依法扣繳稅款
6.代收代繳 在向納稅人收取款項時依法收取稅款
7.委托代征 對零星、分散、異地繳納的稅收
注意:(1)對拒絕代征人依法代征稅款的納稅人,自其拒絕之時起24小時內報告稅務機關;(2)自2013年2月1日起,稅務機關委托交通運輸部門、海事管理機構代為征收船舶車船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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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鏈接:2016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第二章知識點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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