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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稅務(wù)師稅法一試題及答案解析:資源稅應(yīng)納稅額的計算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水冰月 2019/09/10 16:11:54 字體:

2019年稅務(wù)師考試時間為11月9日-10日,距離稅務(wù)師考試僅剩兩個月時間,這段時間要重視基礎(chǔ)知識的鞏固。做題可以鞏固基礎(chǔ)知識,查漏補缺,這里有2018稅務(wù)師稅法一試題,小伙伴趕快練習吧。

2018年5月,某鎢礦開采企業(y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采鎢礦原礦,取得不含稅銷售額20000元。另收取從礦區(qū)到車站運輸費用3480元;將自采鎢礦原礦加工為精礦銷售,取得不含稅銷售額30000元。鎢礦原礦與精礦的換算比為1.5。鎢礦資源稅稅率6.5%。該企業(yè)當月應(yīng)納資源稅( )元。。

A.3250.00

B.3900.00

C.4192.50

D.3445.00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納稅人將其開采的原礦加工為精礦銷售的,按精礦銷售額為計稅依據(jù)計算繳納資源稅。納稅人開采并銷售原礦的,將原礦銷售額(不含增值稅)換算為精礦銷售額計算繳納資源稅。原礦銷售額不包括從礦區(qū)到車站、碼頭或用戶指定運達地點的運輸費用。

當月應(yīng)納資源稅=20000×1.5×6.5%+30000×6.5%=3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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