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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稅一 | 稅二 | 財會 | 法律 | 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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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 | 增值稅稅率 |
增值稅銷售額的確定 | 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
增值稅進項稅額加計抵減 | 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的納稅審核 |
消費稅征稅范圍 |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計算 |
消費稅納稅環(huán)節(jié) | 抵扣已納消費稅的審核 |
業(yè)精于勤,備考2022年稅務師,掌握知識點不夠,還要把知識點融入到習題中。
知識點: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計算
2021年2月甲企業(yè)將一批原材料委托乙加工廠進行加工為消費稅應稅產品,該批原材料不含增值稅價格100萬元,受托方收取加工費、輔助材料費用為30萬元(含增值稅),已知該消費品消費稅稅率為5%,加工費、輔助材料適用增值稅率13%,目前該批應稅產品消費品銷售價格為198萬元(不含增值稅),則受托方乙加工廠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額為( )萬元。
A.9.9
B.14.13
C.16.66
D.14.25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乙加工廠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額=198×5%=9.9(萬元)(先售價再組價)
承上例,若不存在該批應稅產品消費品銷售價格:
則應計算組成計稅價格=【(100+30/(1+13%)】/(1-5%)=133.21(萬元)
乙加工廠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額=133.21×5%=6.66(萬元)
師資簡介
肖晴初
注冊會計師、稅務師、高級會計師,波蘭UITM大學工商管理專業(yè)博士。29歲零基礎進入財會領域,2015年一年內通過初中級會計職稱、注冊會計師專業(yè)階段、稅務師等多門考試,擁有多年國內知名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經歷。
授課風格:用學員喜歡的語言,將復雜的知識點生活化、案例化,幫助學員順利通關,夢想成真。
老師寄語:學習沒有捷徑,就是堅持堅持再堅持,重復重復再重復。
這是一次變優(yōu)秀的機會,一次蛻變的機會,必須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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