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11 蘋果版本:8.7.11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行政主體特征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6/11/28 09:09:20 字體:

2017年稅務師知識點

  2017稅務師備考已經拉開帷幕,目前為預習階段,大家可以跟著正保會計網校的預習班課程提前學習。以下是正保會計網校整理分享的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的知識點,希望對大家的備考有幫助。

行政主體特征

1.行政主體是社會組織;任何個人,包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都不能成為行政主體。

2.行政主體是享有行政權力的組織。(立法機關:人大;司法機關:法院;黨務機關:黨委等除外)

3.行政主體是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權的組織。(內部機構除外)政策法規(guī)處×

4.行政主體是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組織。(受委托的組織除外)

解釋:行政主體的標準有三個:“權、名、責”。

注:本文原創(chuàng)于正保會計網校(http://www.odtgfuq.cn),轉載請注明出處!

相關推薦:2017年稅務師考試預習階段課程開通 早學習 早備考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www.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