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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知識點:抗稅與行賄行為及處罰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5/12/31 15:08:19 字體:

2015年稅務師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5年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相關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知識點:抗稅與行賄行為及處罰

知識點——抗稅與行賄行為及處罰

抗稅行為及處罰

(1)界定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暴力威脅方法拒絕繳納稅款的行為

(2)處罰

①處以拒繳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或罰金;

②構(gòu)成犯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③情節(jié)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④以暴力方法抗稅,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按傷害罪、殺人罪從重處罰,并處罰金。

行賄行為及處罰

納稅人向稅務人員行賄,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

①依照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倍以下的罰金;

②對犯行賄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③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jié)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④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chǎn)。

注:本文原創(chuàng)于正保會計網(wǎng)校(http://odtgfuq.cn),不得轉(zhuǎn)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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