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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會計》練習題:長期股權(quán)投資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5/02/03 15:32:57 字體: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的練習題,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綜合題

甲公司為一家非金融類上市公司。甲公司在編制2014年年度財務報告時,內(nèi)審部門就2014年以下有關金融資產(chǎn)的分類和會計處理提出異議:

(1)2014年6月1日,甲公司購入乙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的5%有表決權(quán)股份,該股份的限售期為12個月(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除規(guī)定具有限售期的股份外,乙上市公司其他流通股自首次公開發(fā)行之日上市交易。甲公司對乙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甲公司將該項股票投資確認為長期股權(quán)投資,并采用成本法進行核算。

(2)2014年7月1日,甲公司從上海證劵交易所購入丙公司2014年1月1日發(fā)行的3年期債券50萬份。該債券面值總額為5000萬元,票面年利率為4.5%,于每年年初支付上一年度債券利息。甲公司購買丙公司債券合計支付了5122.5萬元(包括交易費用)。因沒有明確的意圖和能力將丙公司債券持有至到期,甲公司將該債券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

(3)2013年2月1日,甲公司從深圳證券交易所購入丁公司同日發(fā)行的5年期債券80萬份,該債券面值總額為8000萬元,票面年利率為5%,支付款項為8010萬元(包括交易費用)。甲公司準備持有該債券至到期,并且有能力持有至到期,將其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甲公司2014年下半年資金周轉(zhuǎn)困難,遂于2014年9月1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出售了60萬份丁公司債券,出售所得價款扣除相關交易費用后的凈額為5800萬元。出售60萬份丁公司債券后,甲公司將所持剩余20萬份丁公司債券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

要求:根據(jù)資料(1)、(2)和(3),逐項分析、判斷甲公司對相關金融資產(chǎn)的分類是否正確,并簡要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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