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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5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知識點:或有事項確認資產
1.涉及第三方補償?shù)?/strong>
在將與或有事項有關的義務確認為負債的同時,企業(yè)有時也擁有反訴或向第三方索賠的權利。對于補償金額,只能在基本確定能夠收到時作為資產單獨確認,而不能在確認與或有事項有關的義務為負債時,作為扣除項目,減少負債的確認金額。所以或有事項確認為資產的條件包括:
(1)從對方或者第三方獲得補償;
(2)獲得的補償基本確定可以收到;
(3)企業(yè)必須先確認了相應的負債。
另外,確認的資產金額應沖減營業(yè)外支出,且不能超過與之相關的負債金額。
2.不涉及第三方補償?shù)?/strong>
或有資產轉為資產的條件:
(1)基本確定可以收到;
(2)金額能可靠計量。
會計處理是貸記營業(yè)外收入。注意兩種情況的區(qū)分。
比如,A起訴B,因B公司的核心技術是委托C做的,B公司準備起訴C,C公司在被起訟前已答應給予賠償。B公司基本確定能夠收到60萬元。若B公司敗訴的可能性很大,很可能需要賠償A公司100萬元。則B公司的處理為:
借:其他應收款 60
營業(yè)外支出 40
貸:預計負債 100
此時確認的資產(其他應收款)實際是沖減的營業(yè)外支出。
接上,若法院判決B公司需賠償A公司100萬元,且B公司不再上訴,有能力支付款項,A公司基本確定能夠收到這筆款項。則A公司的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 100
貸:營業(yè)外收入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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