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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備考信息
知識點:城建稅的減免
1.海關對進口產(chǎn)品代征增值稅、消費稅的,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2.對出口產(chǎn)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經(jīng)總局審批的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應納入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計征范圍。
3.對“三稅”補罰,城建稅也要補罰,但“三稅”的滯納金和罰款不作城建稅的計稅依據(jù)。
4.“三稅”減免,城建稅也減免;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三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guī)定外,對隨“三稅”征收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一律不予退(返)還。
5.其他:同增值稅、營業(yè)稅。
2016年注冊會計師的備考工作正在進行,為了使大家的復習更有針對性,正保會計網(wǎng)校學員在論壇中分享了注會《稅法》科目的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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