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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考生會遇到很多很多問題,看書學習太枯燥,我們可以選擇自己的老師聽課學習;學習有疑惑,我們可以找網(wǎng)校專業(yè)老師解答。所以請備考盡早開始,以下為你準備了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知識點:試用買賣,快來學習吧!
1.試用費
試用買賣的當事人“沒有約定使用費或者約定不明確”,出賣人主張買受人支付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視為購買
(1)買受人在試用期內(nèi)已經(jīng)“支付部分價款”;
(2)在試用期內(nèi),買受人對標的物實施了出賣、出租、設(shè)定擔保物權(quán)等“非試用行為”。
3.不屬于試用買賣
(1)約定標的物經(jīng)過試用或者檢驗“符合一定要求時”,買受人應(yīng)當購買標的物;
(2)約定“第三人經(jīng)試驗對標的物認可”時,買受人應(yīng)當購買標的物;
(3)約定買受人在“一定期間內(nèi)”可以調(diào)換標的物;
(4)約定買受人在“一定期間內(nèi)”可以退還標的物。
還沒有備考中級會計職稱的小伙伴,要抓緊了!跟上大家的步伐,向著中級會計備考之路沖!沖!沖!正保會計網(wǎng)校會作為大家堅實的后盾,全力支持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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