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是上市公司,是商場,與品牌簽訂的經(jīng)營合同里面其中有一項是8月份整個商場有一檔大型活動會跟每個品牌收取一定的費用(6000元)。但因為當(dāng)時太忙了,我這個負責(zé)的童裝品牌忘記在8月份收取這項費用了,后來在9月份才收。其他的區(qū)域(如女裝、男裝都是按照合同敲定的時間收取的)。老師我想問一下,本身合同規(guī)定是8月份收取,單位哦這邊9月份收取的,是不是違反了合同呀,三方審計會追究嗎?是不是三方審計也不會差的這么細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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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可以先做賬,后收到賬款的這個,一般不會查的真沒細致
09/13 14:04
m93379088
09/13 14:36
老師,可以先做賬后收賬款的這個是什么意思?
暖暖老師
09/13 14:37
做應(yīng)收賬款,收到?jīng)_減應(yīng)收賬款
m93379088
09/13 14:57
老師,我仔細看了一下合同,我們合同里只是寫了會收取8月有重點活動會有6000元的費用,但是我們在合同里沒明確寫必須在8月份收取這個錢,那這種情況下我們也應(yīng)該在8月份記應(yīng)收賬款嗎?
暖暖老師
09/13 15:03
是的,需要記賬的這個數(shù)
m93379088
09/13 15:09
即使沒寫明確必須在8月份收取這筆錢,但是這筆錢是8月份活動的錢,所以應(yīng)該記8月份的賬唄,是這個意思嗎?
暖暖老師
09/13 15:11
是的,根據(jù)權(quán)責(zé)發(fā)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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