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開發(fā)商甲急欲銷售最后1套別墅,遂向乙、丙發(fā)出要約,要約發(fā)出后第10日,甲與乙簽訂買賣合同并辦理產權登記。第20日,甲又與不知情的丁簽訂了買賣合同。甲對丁承擔什么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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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甲對丁承擔違約責任。
甲向乙發(fā)出要約并簽訂買賣合同且辦理了產權登記,此時房屋的所有權已經轉移給乙。
之后甲又與不知情的丁簽訂買賣合同,甲無法履行向丁交付房屋并辦理產權登記的義務,構成違約。
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在這種情況下,丁可以要求甲承擔違約責任,例如返還已支付的款項、賠償損失等。
07/03 10:36
m764648588
07/03 10:53
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還是違約責任?
樸老師
07/03 10:55
同學你好
是違約責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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