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甲公司是一家小汽車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本年1月對外銷售A型號的小汽車時共有三種價格:以100000元的單價銷售600輛;以105000元的單價銷售300 輛;以110000元的單價銷售100輛。甲公司當月以150輛A型號的小汽車向乙公司抵償債務,雙方按當月的加權平均銷售價格確定抵償債務金額。該批小汽車的消費稅稅率為12%。請對其進行納稅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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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7:33
張學娟老師
05/03 17:35
當月加權平均價格(10*600+10.5*300+11*100)/1000=10.25萬元
張學娟老師
05/03 17:37
抵償債務按最高價格11*150*0.12=198繳納消費稅
如果銷售按平均價格繳納消費稅,10.25*150*0.12=184.5,會少繳納消費稅198-184.5=13.5萬元
張學娟老師
05/03 17:38
所以按10.25萬元每臺銷售給乙公司,節(jié)約消費稅1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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