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一般納稅人)2020年10月為K市政府提供現(xiàn)代技術服務,期限壹年,從2021年1月3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按照合同約定應收取技術服務費600萬元,分6期收取;一期從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3月31日,應收取技術服務費150萬元,第二期從2021年4月1日到5月31日,應收取技術服務費100萬元,第三期從2021年6月1日到2021年8月31日應收取技術服務費150萬元,到7月20日基本戶收到280萬元的技術服務費,甲公司開具三張增值稅電子發(fā)票,價稅合計金額分別為150萬元、100萬元、30萬元:甲公司按照開票金額申報了增值稅。第四期從2021年9月1日到2021年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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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這里每一期都有應該收取的服務費,按照應該收取的服務費來因為銷售額,然后用銷售額乘以增值稅率,就是要的增值稅。
2022 01/04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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