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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年終獎在2021年2月份發(fā)放的,2021年的年終獎在12月31號之前發(fā)放,這樣還能不能單獨算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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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如果說你是在二一年的一月份發(fā)放的,是屬于12月的,是可以享受的。
2021 12/10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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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年終獎在2021年2月份發(fā)放的,2021年的年終獎在12月31號之前發(fā)放,這樣還能不能單獨算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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