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yè)2021年2月發(fā)放年終獎,可是2020年12月的個稅已經(jīng)申報完畢了,請問2021年2月發(fā)放的員工年終獎要怎么申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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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您可以更正2020年12月個稅申報記錄
2021 02/06 13:32
84784972
2021 02/06 13:33
還有什么其他方式嗎?(自行在系統(tǒng)上更正不了,不想跑稅務(wù)大廳)
小林老師
2021 02/06 13:38
您好,那是沒有其他辦法的,或者在21年發(fā)放次月申報個稅
84784972
2021 02/06 13:43
【采取21年1月申報方式】
老師,比如說公司2021年2月給張三員工發(fā)放年終獎12萬,請問是在工資欄申報,還是在全年一次性獎金處申報,
詳情見下圖
84784972
2021 02/06 13:49
張三2021年1月工資是5000元,年終獎12萬元
若是采取工資欄申報,那本月應(yīng)稅收入填什么數(shù)值呢?
若是采取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那填什么數(shù)值呢?
小林老師
2021 02/06 14:13
您好,21年1月申報20年12月個稅,根據(jù)您的金額,年終獎可以計入綜合所得1(125000)或年終獎2(12000)
小林老師
2021 02/06 14:13
您好,21年1月申報20年12月個稅,根據(jù)您的金額,年終獎可以計入綜合所得1(125000)或年終獎2(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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