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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第一小題答案是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轉(zhuǎn)銷項稅額,不是應該在3月增值稅納稅義務就發(fā)生了嗎

18919653670| 提問時間:11/1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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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師,評估師
已解答1376個問題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不是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是4月。題目給出按規(guī)定該筆款項會在2023年4月底之前到賬,所以在4月計算增值稅。

在實際發(fā)生納稅義務時,通過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轉(zhuǎn)銷項稅額),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行核算。

祝您學習愉快!
11/1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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