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丙給甲代銷商品, 1、當丙收到貨物時: 借:受托代銷商品 100 貸:受托代銷商品款 100 2、當丙收到甲開給自己的發(fā)票時: 借:受托代銷商品款—甲公司 100 應(yīng)交稅費—應(yīng)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3 貸:應(yīng)付賬款—甲公司 113 請詳細解釋一下這兩個分錄的原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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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收到貨物時
“受托代銷商品” 是資產(chǎn),丙收到商品可控制,記借方增加資產(chǎn)?!笆芡写N商品款” 是負債,因商品最終屬于甲,丙有付款義務(wù),記貸方等額負債,保證會計等式平衡。
收到發(fā)票時
借方 “受托代銷商品款 - 甲公司” 沖銷之前暫估負債。借方 “應(yīng)交稅費 - 應(yīng)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確認可抵扣進項稅。貸方 “應(yīng)付賬款 - 甲公司” 記錄對甲公司實際負債(商品價和增值稅),反映財務(wù)狀況變化。
12/03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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