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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3)儲值卡這個分攤不理解為什么這樣分,不是10*54/100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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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您好,在資料三的儲值卡業(yè)務中,不能按照你所說的 “10*54/100” 這樣來計算。
銷售儲值卡時,由于預期客戶購買的儲值卡中有大約 10% 不會被消費,所以 100 萬元的儲值卡,實際確認的合同負債為 100×(1 - 10%)=90 萬元,同時確認預計負債 10 萬元。
當客戶消費儲值卡時,消費的 54 萬元直接沖減合同負債,因為這部分是實際履行了合同義務所對應的收入確認,不需要再進行分攤等復雜的計算。消費金額 54 萬元只是用于編制會計分錄時沖減合同負債,即借:合同負債 54,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54。與預計不會被消費的部分沒有這樣的計算關系。
09/04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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