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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什么情況下計入待抵扣認證這科目

84785007| 提問時間:08/20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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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菲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同學,你好 當企業(yè)取得進項稅扣稅憑證后,但在當月并未進行認證,而是計劃在以后的某個時間點進行抵扣稅額時再認證抵扣。
08/20 13:17
84785007
08/20 13:21
有些材料發(fā)票進來,就直接計入增值稅進項稅額,那這種當月沒認證的,怎么辦
小菲老師
08/20 13:22
同學,你好 那不行的
84785007
08/20 14:47
那增值稅加計抵減是什么情況下可以
小菲老師
08/20 15:13
同學,你好 根據(jù)《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規(guī)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本公告所稱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xiàn)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fā))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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