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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2019年開具的普通發(fā)票,因甲方把發(fā)票丟失,而且審計金額跟發(fā)票金額不一致(發(fā)票金額大于審計金額),現(xiàn)在可以作廢重新開具嗎?

84785017| 提問時間:06/29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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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您好 可以甲方寫說明 然后把發(fā)票紅沖 再重新開具 說明業(yè)務發(fā)生金額跟審計金額不一致 不要說是丟失了紅沖哈
06/29 12:19
84785017
06/29 12:22
寫說明附在發(fā)票后面嗎?需要到稅務局去紅沖嗎?
bamboo老師
06/29 12:22
自己開票紅沖就可以了 說明蓋公章負在紅字憑證后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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