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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為什么累積帶薪缺勤在第二年的職工休假時要做“借:應(yīng)付職工薪酬——累積帶薪缺勤 貸:銀行存款”?第一年的假期累積到第二年了,為什么還要給職工補(bǔ)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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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04:01
廖君老師
06/26 04:27
早上好,累計帶薪缺勤就是去年的假期可以今年用的,去年沒有休假,年末計提了這個工資 借:管理費(fèi)用等, 貸:應(yīng)付職工薪酬——累積帶薪缺勤,但是沒有發(fā)放的,下年休假時才發(fā)放,這是延后支付了,不是補(bǔ)的錢,本來就是要給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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