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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們是混凝土加工企業(yè),實行簡易計稅,如果我們帶料去外面的商混站加工回來后再銷售,稅率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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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簡易計稅是三個點的
06/13 14:29
84785016
06/13 14:55
這個有相關的稅法文件嗎?
84785016
06/13 14:58
我們如果銷售自己生產的混凝土,實行簡易計稅,是3個點的,如果我們帶料去外面的商混站加工,付給人家加工費,加工回來的混凝土再銷售還可以實行簡易計稅嗎?
樸老師
06/13 15:01
如果你們公司銷售自己生產的混凝土,實行簡易計稅,是3個點的;但如果是帶料去外面的商混站加工,付給人家加工費,加工回來的混凝土再銷售,則不能實行簡易計稅,而需要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適用13%的稅率。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的相關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商品混凝土,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開具3%的增值稅普通或專用發(fā)票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銷售自產的商品混凝土僅限于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后,36個月內不得變更。
而在帶料加工的情況下,加工回來的混凝土已經不再是自產的商品混凝土,因此不符合簡易計稅的條件,需要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適用13%的稅率
樸老師
06/13 15:05
帶料加工回來的商品混凝土銷售時,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稅率通常為13%。但如果符合特定條件,也可以選擇簡易計稅辦法,按3%的增值稅征收率計算交納增值稅,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的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商品混凝土,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開具3%的增值稅普通或專用發(fā)票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銷售自產的商品混凝土僅限于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后,36個月內不得變更。
如果不符合以上條件,或者未選擇簡易計稅辦法,則應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適用13%的稅率。
84785016
06/13 15:05
謝謝老師
樸老師
06/13 15:11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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