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我司與臺灣、越南有業(yè)務往來,提供軟件開發(fā)服務和硬件打包做一個合同,收到款項后,軟件服務免增值稅,硬件正常繳增值稅?按收款比例劃分免稅和繳稅這樣可以的吧?

84785013| 提問時間:2024 05/16 14:57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小菲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同學,你好 軟件服務免增值稅,硬件正常繳增值稅?按收款比例劃分免稅和繳稅這樣可以的吧? 可以的
2024 05/16 14:59
84785013
2024 05/16 15:00
銷售軟件,這個不是免稅吧?就按和境內(nèi)一樣的,可以即征即退一部分?
小菲老師
2024 05/16 15:03
同學,你好 境內(nèi)單位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10類服務,可以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其中包括研發(fā)服務、設計服務、軟件服務、信息系統(tǒng)服務、離岸服務外包業(yè)務、轉(zhuǎn)讓技術等等。?
84785013
2024 05/16 15:04
服務是免稅,銷售軟件13%稅率,向境外銷售軟件
小菲老師
2024 05/16 15:06
同學,你好 銷售軟件,正常納稅的
84785013
2024 05/16 15:07
嗯,正常納稅的話,國內(nèi)享受稅負超3%可以退稅,這個向境外銷售軟件也可以的了?
小菲老師
2024 05/16 15:12
同學,你好 你出口軟件設備,是可以視同自產(chǎn)貨物享受出口免抵退稅政策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