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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出差報銷住宿費,提供旅行社開具的【旅行服務-代訂住宿費】能否作廢報銷憑據(jù)?

84785020| 提問時間:2018 04/20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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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艷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省會計領軍人才,中級會計師,中級經(jīng)濟師
記得前幾天有一個同學也是問到這個問題,而且上傳了一張發(fā)票,上面的稅收分類編碼就是”旅行服務“,我個人認為,這種發(fā)票的稅收分類編碼用的不對,建議您在開票系統(tǒng)中查看一下,旅行服務大類下,是否有代訂服務項目嗎?如果有的話,就可以報銷,如果沒有的話,需要更換發(fā)票。
2018 04/2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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