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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承兌匯票可以向銀行行使追索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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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銀行承兌匯票在被拒絕承兌或被拒絕付款時,持票人可以向銀行行使追索權。
追索權是指持票人在被拒絕承兌或被拒絕付款后,向其前手(包括出票人、背書人、保證人、承兌人以及其他票據債務人)要求償還票據金額、利息和相關費用的行為。持票人行使追索權時,應當提供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如果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絕證明、退票理由書或者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證明,將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但承兌人或付款人仍應對持票人承擔責任。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簽發(fā),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其特點包括信用好、承兌性強、靈活性高,并有效節(jié)約了資金成本。
04/26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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