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32.根據(jù)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應視同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的有( )。 A.將購進貨物分配給股東 B.將購進貨物用于集體福利 C.將購進貨物無償贈送給其他單位 D.將購進貨物投資給其他單位 老師福利不屬于銷售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您好
企業(yè)發(fā)生下列行為視同銷售的八種情況如下: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非同一縣(市),將貨物從一個機構(gòu)移送他機構(gòu)用于銷售。
4.將自產(chǎn)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5.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購買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jīng)營者。
6.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chǎn)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購進的 用于集體福利 不視同銷售哈
03/26 16:55
閱讀 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