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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2024年是不是不能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的優(yōu)惠政策了?現在要發(fā)放2023年的獎金,但是2023年年初已經用了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過22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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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根據國稅總局2023年發(fā)布的《關于延續(xù)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的公告》,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的優(yōu)惠政策將在2023年12月31日到期。因此,如果您要在2024年發(fā)放2023年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將不能享受單獨計稅的優(yōu)惠政策。
具體來說,如果您在2023年已經使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方式申報了2022年的個人所得稅,那么在2024年發(fā)放2023年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時,您需要根據新的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進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合并到綜合所得中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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